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 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 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 公平统一、安全规范 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我国《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从三个方面去了解与每个人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险法》。 一 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二 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社会保险法》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具体是: 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我国城乡全体居民。即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未就业的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被征地农民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到用人单位就业的,都应当参加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对于未就业,转为城镇居民的,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保留农村居民身份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四,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参照本法规定参加我国的社会保险。 三 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吗?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 一是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是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是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原标题:《【普法专栏】快速读懂《社会保险法》》 (提示:惠州市麦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您提供惠州市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惠州市劳务外包公司、惠州市最好的劳务派遣公司、惠州市劳务服务外包公司、惠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惠州市保安服务、惠州市人事代理、惠州市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惠州市区域人力资源服务商) |